影射綠委對廠商敲竹槓 藍營民代無罪...法官:受負評的是被告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王威元(中)。(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王威元2024年替同黨立委候選人助選,指稱民進黨對手李坤城曾向施工釀成財損的廠商敲竹槓,李告王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新北地院查明李男僅收取包括1.5萬餘元皇家禮炮洋酒在內的11萬餘元賠償,選民可能會對提出「空泛質問」的王男產生負評、而非李男,今(4日)判王男無罪,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釀成財損廠商確實曾向他人說過3戶共賠60多萬元,雖出庭證稱記不得具體金額、也拿不出相關單據,仍無法證明王威元當下指稱「3戶總賠償金額約65萬元」,明知不實。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圖/記者林敬旻攝)

法官指李坤城提出當年服務處收受賠償明細,包括慰問金2萬元、財產損失4萬5860元、辦公傢俱價值3萬2700元、皇家禮炮價值1萬5600元,合計不到11.5萬元,但污水倒灌民宅事件,還可能有清淤、維修、粉刷等支出,即使3戶賠償總金額爲65萬元,也非不合理,未達足以毀損李男名譽程度。

此外,綜合觀察王威元發佈的新聞稿,內容是提出疑問、讓選民自行判斷,而非斷言虛報、詐取或不當索賠等「具體事實」。法官認爲以這種「空泛質問」企圖博取選民認同,比較可能引發選民對王男與國民黨操作手法的負評,而非遭到文宣攻擊的李坤城,據此判決王男無罪。

本案源於2021年11月間,新北市府水利局廠商施作污水管線檢視、清理作業,不慎造成污水迴流倒灌民宅,造成李坤城服務處與2戶民宅遭受財損,廠商賠償3戶達成和解。

2024年1月間,王威元爲當時新北市第3選區國民黨立委候選人蔡明堂助選,李坤城也是同選區選將。王男得知李的服務處獲得廠商上述賠償往事,於是在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的媒體聯繫羣組,提供新聞稿與李坤城服務處外觀照片,指李疑似誇大受損敲竹槓,3戶共賠償65萬元。

李坤城澄清絕無獅子大開口、實際賠償金額也沒這麼多,主張王威元在選舉期間造謠,經媒體報導,足以毀損他名譽、誤導選民對他品德操守與政治形象的看法,進而影響選舉結果,告王男涉犯誹謗、《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等罪嫌。

新北地檢署偵辦查出,當年3戶總賠償金額爲25萬餘元,王威元以未盡查證義務、欠缺足夠證據的事項,公開指摘李坤城,確有主觀犯意,據此起訴王男,法定刑可判處5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