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南投村裡民大會補助10年不變 縣府擬提高至15萬

南投縣各鄉鎮市村裡民大會建議執行經費補助辦法已逾10年未調整,縣長許淑華要求滾動檢討儘快完成修正。記者賴香珊/攝影

隨人口型態改變,通訊發達,近年民衆參與村裡民大會意願低落,南投全縣263個村裡,今年僅20村裡召開,只有5村裡達補助門檻,縣府今提案討論修正補助辦法,擬將補助金額提高至15萬元,並放寬補助標準,以吸引更多民衆參與。

民政處今於縣務會議提案指出,「南投縣各鄉鎮市村裡民大會建議執行經費補助辦法」已逾10年未調整,且隨高齡少子化加劇,人口結構改變,通訊發達,不少村裡長反映現行規定過於嚴格,居民參與村裡民大會意願低落,出席狀況不佳。

以今年度的全縣村裡民大會召開狀況爲例,全縣13鄉鎮市共263個村裡,但僅有20個村裡辦理,召開率不到一成,有辦理的出席率又僅落在一至二成,因此只有5個村裡有達到補助門檻,顯示既有補助辦法已不符合現今社會實務狀況。

民政處建議調整村裡民大會出席率補助標準,將現行300戶以下出席率應逾4成、301至600戶以下應逾3成、601至900戶以下應逾2成、900戶以上應逾1成,放寬改採「出席戶數應逾2成」或「出席人口數應逾1成」擇一計算方式。

此外,現行辦法規定村裡民大會補助經費最高上限12萬元,且僅能使用在公用設備購置、小型工程或公共工程配合款等;爲鼓勵地方申請召開村裡民大會,規畫將補助提高至15萬元,並擴充補助適用範圍,將納入村裡辦理研習活動。

南投縣長許淑華表示,目前村裡小型工程經費多已由縣府與各鄉鎮市公所承擔,確實應修正符合實際需要,讓村裡長有更大空間運用,縣府將持續蒐集地方意見,滾動檢討儘快完成修正,以吸引更多民衆參與地方事務,提升參與率與實質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