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車輛新制明年1月1日全面推行 國土署:儘早裝設GPS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0日對外表示,爲有效從源頭控管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且爲統一全國聯單格式,已依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在今年8月1日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運送證明文件及其格式」,並透過數月宣導,將自明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
國土管理署表示,未來凡是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作業的車輛均須裝設審驗合格之即時追蹤系統(GPS),透過每一個進出點都要使用電子聯單系統來申報,來遏止不肖業者不實繞場、製作假聯單及虛僞申報土石方數量等違規情事,稽查人員亦可透過電子聯單的QR Code即時查驗車籍資料、行車軌跡是否偏離覈准路線等,提升攔檢效率讓查緝更加即時,因此,呼籲業者儘早完成裝機及審驗。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醒,土石方管理新制即將上路,目前已有8家車機供應商的即時追蹤系統(GPS)通過本署的型式審驗,合格供應廠商名單、聯絡方式及系統型號已公告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網站最新消息,業者如有裝機需求或申請審驗相關疑問,可透過諮詢專線(02)25509206分機303、07010138353、07010138772,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都有提供專人服務,請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作業的業者留意GPS裝機及審驗作業所需的作業時間,以避免影響後續工程出土及施作進度。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新制上路後,未符合規定者,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處以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中央也會持續強化全流程管理機制,以提升土石方再利用效益及落實工程循環經濟,兼顧國土安全及環境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