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早餐店老闆控警搶密錄器 背後原因曝檢方指揮辦案
高雄市一名早餐店老闆在網路社羣貼影片指控警方進店強搶他的密錄器,並向網友討拍問「這算搶奪或強制罪?」轄區楠梓警分局指,因檢察官指揮偵辦,執行搜索時,當事人掛密錄器反蒐證,已違反「偵查不公開」,依法處置並無不當。
據瞭解,這名早餐店老闆本身也是刺青師傅,日前曾貼出抖音影片,將自己過往涉犯槍砲案的影片傳上網路,影片中,有子彈、彈匣,並貼上「4年前的已還完了,欺負我可以,但我會詛咒你全家死光光」。
早餐店老闆指控警方非法搶他的密錄器,並指他不是罪犯,也不是現行犯,配合搜查也不至於這麼不尊重。
對於早餐店老闆PO影片的指控,楠梓警分局表示,楠梓警分局翠屏派出所日前持橋院搜索票執行搜索,因被告自備密錄器別在身上揹包,遭員警發現制止。
警方指出,此案系報請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1月23日上午9時40分執行搜索,因當時被告在身上揹包掛密錄器向警方反蒐證,警方基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1項「偵查不公開原則」、第124條搜索應保守秘密,員警應全程錄影、錄音,所以員警可限制當事人不得自行全程錄影、錄音,以免偵查秘密外泄。
對於爲何搜索早餐店老闆一事,警方則指,全案尚在調查中,不方便透露。
高雄市一名早餐店老闆在網路社羣貼影片指控警方進店強搶他的密錄器,警方指檢察官指揮,合法持搜索票辦案。圖/取自網路社羣「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市一名早餐店老闆在網路社羣貼影片指控警方進店強搶他的密錄器,警方指檢察官指揮,合法持搜索票辦案。圖/取自網路社羣「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市一名早餐店老闆在網路社羣貼影片指控警方進店強搶他的密錄器,警方指檢察官指揮,合法持搜索票辦案;當事人日前曾在抖音PO出槍彈照。圖/取自抖音
高雄市一名早餐店老闆在網路社羣貼影片指控警方進店強搶他的密錄器,警方指檢察官指揮,合法持搜索票辦案;當事人日前曾在抖音PO出槍彈照。圖/取自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