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真的但不能全拿! 姊妹逆轉勝奪回特留分

遺囑是真的但不能全拿!姊妹逆轉勝奪回特留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起遺產爭奪戰出現關鍵逆轉!一名父親生前立下自書遺囑,將名下全部財產指定由其中一名女兒單獨繼承,引發手足間激烈對簿公堂。儘管法院最終認定遺囑「形式有效」,但仍判決該遺囑侵害其他繼承人特留分,命受益人須塗銷不動產移轉登記並返還逾百萬元遺產。

根據判決,男子阿德於2021年過世,身後留下土地與存款等遺產。長女小晴、次女小雯主張,父親生前曾口頭表示財產應平均分配,卻在過世後發現一份自書遺囑,將全部財產指定由三女小怡(均化名)單獨繼承,質疑遺囑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而提告請求確認遺囑無效並返還遺產。

兩姊妹指出,該遺囑不僅內容與父親生前說法不符,文件上還出現塗改未註明、印章不一致等情形,甚至懷疑有遭變造之虞。然而小怡則反駁,強調遺囑爲父親親筆書寫,並載明完整身分資料,符合自書遺囑法定要件,相關塗改僅屬筆誤,不影響整體意思表示。

法院審理期間,將爭議遺囑送交鑑定,結果顯示筆跡與阿德生前文件一致,認定確爲本人親筆所寫。此外,針對塗改未註明字數及簽名等問題,法官認爲該部分僅屬細微修正,未影響遺囑整體意思,也未違背遺囑制度保障真意之核心目的,因此認定遺囑有效。

不過,法院指出,儘管遺囑成立,但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仍享有「特留分」保障。經計算,本案遺產總額約183萬元,長女小晴、次女小雯各應享有六分之一的特留分權利。由於遺囑將全部財產集中給單一繼承人,已明顯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

因此,法院判決,小怡須塗銷其中一筆土地的遺囑繼承登記,回覆爲亡父名下,並須返還因拍賣土地所得的135萬餘元,以及已提領的存款3萬餘元,連同利息交由全體繼承人共同持有。此外,長女小晴、次女小雯要求立即分割遺產部分,則因尚未完成繼承登記程序而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