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飼主不知道!寵物過世沒做1事 最高罰1萬5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寵物過世後需記得辦理死亡註銷(除戶),違者可處1萬5000元罰鍰,且可按次處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現代人養寵物的比例越來越高,新北市動保處指出,養寵物時除了要登記打晶片外,過世後也需要辦理死亡註銷,也就是所謂的「除戶」,若飼主忘記幫寵物除戶,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款,且可按次處罰,提醒民衆注意。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清明節除了祭祖緬懷家人,陪伴多年的寵物若邁向生命終點,也需要有一個完整的結束,待寵物死亡後,飼主要爲寵物辦理除戶登記,提供身分證影本、寵物晶片號碼及處理屍體的相關證據,至寵物登記站、動保處,或郵寄資料都可辦理。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新北市目前登記犬貓共36萬隻左右,其中7歲以上的高齡寵物,高齡狗狗佔犬隻總數53%,高齡貓只佔總數的47%,寵物也出現高齡化趨勢,而根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寵物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時,飼主都應辦理登記更新訊息。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未依規定辦理者,可按次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款,若飼主資料有異動,包括居住地更動、寵物名字變更、走失、轉讓、除戶等,也都應該要到寵物登記站辦理更新或遺失申報,避免寵物後續照顧發生糾紛或衍生爭議。

新北市動保處強調,寵物登記不只是法定義務,也是飼主對寵物終生照護的承諾,提醒飼主依規定辦理各項資訊,有疑問可撥打農業部動物保護專線1959,或致電詢問新北市動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