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掃地機丟垃圾車 竄煙險釀災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清潔隊員清運垃圾途中聞到燒焦味,打開垃圾車後車鬥赫見黑煙竄出,追查發現是民衆丟棄含鋰電池的自動掃地機所致。(宜蘭縣蘇澳鎮公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清潔隊執行垃圾清運勤務時,垃圾車行經南方澳漁港路突飄散燒焦味,打開後車鬥赫見竄出黑煙,追查發現是民衆丟棄含鋰電池的自動掃地機所致,所幸隊員緊急處置化解危機,鎮長李明哲提醒,違規丟棄危險物品恐釀重大公安意外,除須負擔垃圾車損壞賠償,最高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6000元。

垃圾車前天下午5時5分收運垃圾行經南方澳漁港路時,隨車清潔隊人員察覺後車鬥飄出異常燒焦味,立即要求駕駛停車檢查,隊員打開車斗後,發現內部有黑煙竄出,進一步翻查來源確認是其中1袋居家垃圾中夾帶1臺已毀損的自動掃地機,疑似因內部鋰電池遭擠壓引發異常發熱起煙,清潔隊員迅速排除危險源,未讓火勢擴大,讓事件有驚無險落幕。

李明哲指出,自動掃地機等家電內含鋰電池,一旦受擠壓或撞擊極易產生高溫甚至起火,嚴重時恐釀成整車燃燒的重大事故,不僅危及清潔隊員生命安全,也可能造成公物重大損失。

他強調,垃圾車造價高達450萬元,一旦因違規丟棄危險物品導致損壞,除了要面臨賠償責任,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依分類規範棄置,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清潔隊提醒民衆,含鋰電池的電子產品、行動電源、高壓氣瓶及空瓦斯瓶等,皆應依規定回收,切勿隨意丟入垃圾車。此外,清潔隊指出,自去年起推動「回收加贈好禮」活動,鼓勵民衆將行動電源及各類含鋰電池電子廢棄物送至清潔隊回收,可兌換環保清潔劑、洗手乳等實用物品,盼從源頭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