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遇詐帳戶變洗錢工具 他也被騙5萬元法官判無罪

某大學李姓研究生疑遭詐騙集團利用,帳戶淪爲洗錢工具,遭檢方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爲,李男本身也是受騙者,還因此損失5萬元,最後判決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3月28日,李男因上網詢問占卜事項,被告知「中獎」,先支付188元代購費。隨後又被誆稱抽中盲盒,可折現爲11萬8888元,他一時心動,陸續提供郵局、銀行等4個帳戶與密碼,供對方匯款。

未料,詐騙集團隔兩天利用這些帳戶洗錢行騙,共有吳姓等12名被害人受害,損失金額從8千元到5萬元不等,合計32萬元。警方追查後將李男移送法辦,高雄地檢署偵結起訴。

一審法院認爲罪證不足,判李男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髮現,李男因誤信「中獎11萬元」,才提供帳戶給詐團,且他本人也被陸續騙走5萬元,與其他被害人同樣遭詐團話術欺騙,認定他未參與詐欺,維持無罪判決,因一、二審都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除非判決違背法令,李可望獲清白。

高雄高分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