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直言:叫車平臺形同運輸業 卻未納管
替代役男遭多元計程車「丟包」後被撞身亡事件,凸顯多元計程車的管理漏洞。學者跟工會都認爲,平臺透過派單、停權機制,行使管理駕駛的權力,已形同運輸服務的營運者之一。逢甲大學特聘教授侯勝宗強調,傳統小黃與平臺叫車的爭議不只價格,車輛、駕駛、費率、營運規則等制度要對齊,否則責任必然破碎。
侯勝宗指出,計程車駕駛雖是自營業者,但必須向車行租牌,再加入車隊接單,但現在訂單多被平臺搶走,所以車隊要跟平臺合作,卻也因此衍生管理灰色地帶,當車隊隱身在平臺後面,把調度駕駛的主動權讓給平臺,車隊角色已弱化。
對於平臺自認資訊媒合者,侯勝宗質疑,當乘客透過平臺App叫車,就是平臺以演算法派單、決定誰能接單,還能用評分機制決定哪個駕駛能留在系統,已形同運輸服務的營運者之一,平臺將自身定位爲「媒合」只是將責任外包。而車隊也非沒有責任,還需負責司機培訓與服務品質的組織化。
侯勝宗強調,在英國、新加坡、澳洲、美國多個城市早不再接受「平臺只是媒合」說法,而將平臺納入運輸服務提供者或預約服務業者的監理範圍,要求安全治理、事故通報、資料保存、背景查覈、保險責任,「你既然能影響這趟行程,就必須爲這趟行程的安全負責。」
淡江大學運管系退休教授羅孝賢提及,駕駛、車隊、平臺彼此關係複雜,光車隊跟駕駛是僱傭、承攬關係就有不同看法,因此權利義務模糊,現在又因科技演進,多了平臺派遣車輛,乘客若透過平臺叫車被放鴿子或發生糾紛,可透過平臺申訴,平臺不是隻負責媒合而已。
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說,工會多年來一直倡議,既然駕駛跟車隊是承攬關係,現行法令不該限制駕駛只能參加一個車隊,況且現在駕駛偷加入不同車隊接不同平臺派單已是普遍現象,交通部應檢討法規,釐清平臺、車隊、駕駛間的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