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防治 衛福部:「抵罰」未達共識

本報日前獨家報導,衛福部今年四月十六日召開性暴力防治實務論壇,部分專家建議「對非權勢性騷的一般性騷案件,且初犯者,若完成性平輔導、教育,可抵免罰鍰。」衛福部昨表示,該場會議雖曾觸及此議題,但當日與會學者並未達成共識,也無提出具體建議。

性騷擾防治法修法上路後,若認定構成言語性騷,可處以罰鍰,不服者則可向衛福部訴願,去年一到八月共一五九件訴願案,多數爲初犯、自稱無犯意,也未察覺行爲違法。

性平專家表示,在實務上,不少行爲人自以爲幽默,以講黃色笑話等方式靠近異性,或是傳色情圖片,以暗示欣賞對方,卻不知道已踩到底線。目前適用校園性騷案件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已加入輔導教育,但社區性騷防治法並無輔導教育機制,而直接以公權力介入,一旦調查成立,給予罰鍰。

爲此,部分專家建議可有另一種選擇,被判定性騷者,若完成性平輔導、教育,可抵免罰鍰。但對這類性騷者的定義明確,須爲非權勢性騷的一般性騷案件,且爲初犯,也不適用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廿五條的刑事判定有罪者。

本報於六月八日獨家報導相關訊息,文中強調,衛福部將於今年下半年分析修法後訴願案,並進一步徵求婦女團體意見、瞭解第一線工作量是否負荷過重,待凝聚共識後,再開會討論是否推行並修法。

對此,衛福部昨強調,今年四月十六日性暴力防治實務論壇與會者,雖針對該議題有所討論並交流意見,但當日各界未達成共識與具體建議,因此,目前並無「抵罰」政策。

衛福部表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廿七條,對他人爲權勢性騷擾,經調查成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六萬至六十萬元罰鍰;對他人爲權勢性騷擾以外的性騷擾,處一萬至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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