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案用教育抵罰鍰? 社工:有人裁罰都不理 會去上課?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對於累犯建議除輔導教育外,可一併罰鍰,讓處罰效果加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性騷申訴案件在性平三法修法後大量增加,衛福部觀察多數爲初犯,且不解性騷界線,研議以「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第一線社福單位工作人員指出,性騷行爲人累犯者居多,若用教育替代罰鍰,恐難以遏制再犯現象,且被害人被騷擾後,大多身心受創,若只是上課就了事,恐讓被害人心緒難平、感到不公。

性騷法修法後,性騷申訴調查案件從二○二三年的二六五○件,增至二○二四年的三一三○件。以臺北市爲例,修法後,二○二四年的申訴量達到一○八○件,比前一年成長二點三倍。

臺北市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科長粘羽涵表示,案件量增加,以現行的人力已超過審議量能,政府開始思考如何改善問題,是一件好事,但應該要着力在被害人服務或行爲人輔導上。

她認爲,教育抵銷罰鍰會弱化性騷擾防治法法律約束力,現在已有不少人被裁罰後遲遲不願繳款,未來若要推動教育取代罰鍰,恐更難強制行爲人如實出席課堂,接受性別平等教育。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說,許多性騷行爲人經濟狀況良好,或部分行爲人是由家人代爲繳交罰鍰,罰錢對部分行爲人而言不痛不癢。

粘羽涵說,性騷擾被害人在申訴後、審議結果出爐前,可選擇透過調解機制,與行爲人和解,不少行爲人擔心會留下裁罰紀錄,或本身有悔意、不是故意騷擾他人等,多會把握與被害人調解的機會。

若衛福部要推動「教育抵銷罰鍰」,粘羽涵說,行爲人寧可經審議確認性騷成立,只要去上課就不用繳罰鍰,也不願花錢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的權益恐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