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三法修法將滿2週年...民團籲修補漏洞 落實人力配置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中)、立委範雲(左)、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右)等,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法律到實務之間差多遠?性平三法修法2週年實務檢視」記者會。記者黃義書/攝影
性平三法修法將屆滿兩年,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昨指出實務運作漏洞,包括人力與專業支持不足應付增加的案量、三法界定與適用範圍易混淆等,呼籲同步落實人力配置、專業培訓與創傷知情支持,才能真正保護被害人。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性平三法修法後,整體申訴量明顯增加,一般性騷擾申訴案件從二○二三年的二六五○件,增加至二○二四年的三八三九件;校園性騷擾調查屬實案件也從四八六三件增至五二四一件,平均每萬名學生約十二人遭性騷擾;職場性騷擾專章兩年前上路後,當年即有一五七七件申訴,全年全臺性騷擾案件總數已破一萬件。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指出,當求職者遭遇面試性騷擾時,僅能適用「交換式性騷擾」,保障明顯不足,應檢討將求職者「敵意環境性騷擾」納入性工法的適用範圍內。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說,性騷法雖明定調查過程應提供心理與法律協助,但各縣市資源差異明顯,導致被害人面臨不平等服務。另還包括反覆性騷擾行爲人缺乏處遇機制、境外性騷擾無法管等,應將函釋納入法律,並建立境外案件處理指引及責任歸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