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亂飛無人機「和101一樣高」攝影師挨罰30萬 股票被扣押
▲江姓攝影師因違反在101大樓附近禁飛區操作無人機拍照,遭民航局開罰30萬元逾期未繳,桃園分署強制扣押名下股票,立即委託父母匯款一次全額清償。(圖/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江姓女子去年10月間,在臺北市信義區101大樓附近操作遙控無人機,因信義區屬於禁航區,禁止於飛航範圍內操作遙控無人機,且違反飛航高度不得超過逾距地面或水面400呎限制,被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裁罰30萬,並限於今年9月19日前繳納。江女逾期未繳全案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扣押義務人名下股票後,江女之父母主動至分署代爲匯款,一次繳清罰鍰。
桃園分署表示,27歲的江姓女攝影師,去年10月21日在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附近操作遙控無人機,該區域爲交通部民航局依據民用航空法公告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之區域;經移送機關調查發現,其無人機當時飛行高度約與臺北101建物(508公尺,約爲1667呎)相當,顯已經違反無人機飛航高度不得超過逾距地面或水面400呎之限制。
▲桃園分署強制扣押江姓女攝影師名下股票,江女委託父母日前匯款一次全額清償。(圖/桃園分署提供)
案經航警局臺北分局偵查隊協助調查,民航局依民用航空法裁罰江女30萬元,因江女遲遲未繳納,民航局於10月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收案後立即調查江女名下財產,發現其名下持有之某上市公司股票總額已足清償本件罰鍰,於今年11月12日扣押江女名下股票,江女得知股票遭扣押後,立即致電至分署瞭解原因,並委託義務人父母於11月19日代爲匯款,一次繳納30萬元至桃園分署公庫,繳清罰鍰全額。桃園分署強調,爲維護飛航安全努力,呼籲操作無人機切勿違反相關法規,應查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准許活動區域範圍及遵守高度規定。若有欠繳罰鍰,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