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朕即法律 綠大搞行政獨裁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劉世芳(中)拒絕接受李貞秀質詢,全程不發一語。記者曾原信/攝影

民衆黨立委李貞秀昨天首度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就吃閉門羹。從行政院拒絕依法編列預算、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再到行政部門拒絕接受民選立委質詢,臺灣的民主正走向「行政獨裁」,但法律認定真的是行政部門說了算?

針對陸配立委李貞秀的國籍爭議,立法院長韓國瑜上週爲此召集黨團協商,因朝野無共識,韓最後裁示:在相關事證查明、司法最終判決確定以前,應該尊重李貞秀立委身分及相關職權。

儘管綠營或其支持者對李貞秀的國籍另有看法,但在中選會公告李貞秀當選不分區立委、李並已宣誓就任之後,除非有立法院的解職處分或相關司法裁判推翻前項資格認定,否則,李貞秀立委身分及職權應受尊重及保障,這也是法治國的基本道理。

然而,當今的民進黨政府,嘴巴宣稱「民主」,實際上卻充斥「朕即法律」的反民主作爲。對於不合己意的立法,原本還會透過行政院覆議,不成之後再聲請大法官釋憲;如今變本加厲,不依法編列預算,甚至「不副署」法律案,連覆議、聲請釋憲的憲法程序都免了。

再如李貞秀案,縱使其立委資格有疑慮,但未經有權機關審定、裁判,僅憑行政首長的個人意志,就可直接無視其身分、職權,這難道不是「行政獨裁」?且立法院爲合議制機關,上週韓國瑜召集黨團協商,劉世芳也是受邀官員之一,悍然拒絕接受國會議長裁示結論,這難道不是「藐視國會」?

劉世芳那句「臺灣是有國安法的地方」,更是令人啼笑皆非。若果如此,在李貞秀未被起訴、定罪之前,政府可以擺出這樣倨傲的態度嗎?就算行政部門質疑李貞秀違反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其道理,大可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但行政院、內政部皆非有權提起訴訟的機關,又不願遵守法律程序,只能對李貞秀以粗暴的羞辱方式,獲取政治意識形態勝利的快慰?

綠營官員羞辱的,其實不是李貞秀,而是踐踏「民主進步」,斷送法治國、重回叢林法則,以及對新住民權利保障的自我破毀。

國安會準諮委可以赴陸交流,陸配立委卻要被百般刁難,在在的雙標,人民都看在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