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佳石頭連砸2車發洩 板橋工人沒和解…毀損罪判刑5月

新北市板橋一名中年劉姓工人2023年10月某日下午因心情不佳,連續在浮洲橫移門停車場內,持石頭連續丟擲、砸破場內2部汽車的右後及左後車窗。經2車蔡姓及陳姓車主提告,劉男因未與車主達成和解,新北地方法院依2個毀損罪各判處2月及3月徒刑,均得以每日1千元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劉男當時僅因情緒不佳,便恣意以隨手撿來的石頭砸毀2車車窗,使車窗玻璃均大面積破碎,區隔車內、外空間的安全功能喪失,最後導致不明人士竊走車內財物,所生危害性並非輕微。

法官考量劉男到案後,於警詢和偵訊時均坦承犯行,卻無力賠償2名車主損失達成和解,因此認定2次砸車犯行,各別侵害不同2車主的財產法益,而無法益侵害加重的效應,因此分別予以判刑。

新北市一名劉姓工人因心情不佳,前年10月連續在板橋浮洲橫移門停車場內,持石頭連續砸破2部汽車車窗,被新北地院依毀損罪各判處2月及3月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