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至今維護公安不佳 都發局昨發函警告限期改善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後至今已五天,市府都發局昨天發函警告,要求立即改善公安措施,維護市民安全。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新光三越2月13日發生爆炸,市府都發局指出,迄今公安維護情形不佳,已涉及公共危險,再次發函通知因立即提出加強防護措施,例如安全走廊、外圍防護圍籬、防墜網等,另要求委託專業技師或建築師提送認證安全文件,送市府都發局備查。
市府都發局在2月13日發生重大公安事件後,勒令新光百貨停業。都發局指出,業者維護公安措施不理想,2月16日再次函文通知立即改善。
都發局強調,該公司建築物外牆、樑及樓板等構造部分已嚴重破損變形,升降設備亦有損壞,故有安全之虞。
若人員有臨時進出之需求,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也應提出經建築師或專業技師確認進出動線範圍,及所涉樓層安全無虞證明文件,除報都發局備查外,另應洽檢警消等機關同意,才得以進入,以確保人員安全。
但至今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尚未提出相關安全無虞證明文件,此段改善期間,應由該公司負全部法律責任。
市府要求新光三越百貨公司應加速災害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改善,以維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