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釀5死38傷 檢:美食街裝修未申請許可 安全機制全失靈

新光三越臺中中港店2月13日氣爆釀5死38傷,臺中地檢署經10個月偵查,發現12樓美食街裝修前根本沒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拆除前未關瓦斯總開關才外泄氣爆,直言「安全審查機制全面失靈」,管理疏失層層堆疊才釀我國百貨史上最嚴重公全事故,依過失致死起訴新光三越總店在內一共13人。

臺中地檢署表示,新光三越中港店12樓2月13日氣爆,當天即由主任檢察官鄭葆琳、檢察官李承諺指揮警方進入現場鑑識、蒐證,前後傳訊被告、證人共89人次,並調取行政籤稿、會議紀錄、工程契約、施工圖樣、瓦斯管線及開關配置資料,同步函詢消防、都發、勞檢、金屬工研等機關。

經查,新光中港店施作改裝工程時,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沒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就進場,且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未採取有效替代防護措施,加上施工前又沒確實關閉12樓瓦斯總開關及分歧開關,才導致瓦斯主幹管遭扯落破損後外泄,經達爆炸濃度後遇熱源引發氣爆。

檢方表示,新光中港店長許宜敬2024年11月11日籤辦「新光三越臺中中港店2025春季改裝案」,規畫對11、12樓改裝,裝修、拆除各由陳姓、吳姓業者承包,今年2月9日閉館後進場施工。

檢方說,許男未能掌握12樓天然氣總開關、管線狀況,新光三越總公司店舖開發部滑姓副理、吳姓課員施工前應督導他人確保施工場域無瓦斯危害,後來欣中天然氣人員依新光中港店申請,10日拆除12樓部分美食櫃位瓦斯表並封塞管線(瓦斯表前之表外管仍充滿瓦斯。)

新光中港店店舖管理部的莊姓經理、呂姓電機組組長、李姓電機組班長,及謝姓組長兼防火管理人,未確認瓦斯已完全組店,且在瓦斯漏氣檢知器拆除後,施工場域就沒有瓦斯監測設備。

2月13日早上10點48分,李姓工人開怪手拆除過程不慎扯落「雪嶽山」櫃位上天花板內的瓦斯主幹管暨分歧管,加上瓦斯總開關沒關持續外泄、蓄積在天花板上,黃姓水電工人11點33分在「想想咖哩」櫃位前使用電動電纜剪剪除電線,火花引燃導致氣爆。

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等,起訴許、滑等6名新光三越人員,以及負責裝修的陳姓業者等5人,還有新光三越總公司1名法人,一共起訴13人。

中檢也說,新光三越總公司是全國性大型企業,中港店更爲國內規模最大、客流最密集的百貨據點,本案自始就未依法申請許可、提報消防防護計劃,其規避應有的監督責任,導致安全審查機制全面失靈。

中檢直言,相關人施工前、中未盡查覈、監督與防護,管理疏失層層堆疊,終釀我國百貨史上最嚴重的公全事故,嚴重動搖社會對大型企業公全管理信賴。雖新光三越總公司已和部分被害人家屬、傷者和解,但其等過失情節重大,事後仍多有推諉卸責,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臺中新光三越2月13日氣爆釀5死38傷。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新光三越2月13日氣爆時,內部商場嚴重毀損。圖/臺中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