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工訴訟補助 申請資格將放寬

新北勞工數多達210萬,勞資爭議也多,市府編預算提供訴訟補助卻設資產門檻,以房地產公告現值和評定價格合計不得超過550萬元爲限,實際無力負擔訴訟費的勞工反遭排除資格。勞工局月底前將修正補助要點,排除1戶自用住宅,並增列重大爭議案可專案補助。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說,勞工面對勞資爭議常不知如何處理法律問題,放寬涉訟補助,提供律師資源等支持,讓勞工不再無助。

市議員黃淑君今年2月質詢時,指現行制度過於嚴苛,新北市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補助金要點,勞工如需訴訟可申請補助5萬至45萬元不等,申請者須通過資力審查,包括現金、有價證券、投資,與名下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合計不得超過550萬元。若超過標準,即使實際經濟拮据也無法申請。勞工局統計顯示,近年預算執行率僅7成。

黃淑君說,550萬元以下房產在新北比率極低,無法作爲合理門檻,排擠真正有需求的勞工族羣。自用住宅不應視爲可自由變現資產。

勞工局表示,將在5月底前完成補助要點修正,未來符合勞務提供地在新北或設籍滿4個月即可申請,補助審查也將排除1戶自用住宅,增列重大爭議案件可專案補助,預計5月底完成修法並上路,估每年逾百名勞工受益。勞工局指出,勞工若選擇自行聘請律師,補助金額維持最高45萬元。

黃淑君認爲,排除自住房產的排富條件是重大突破,能更貼近勞工實際生活情況,有助於提升補助制度公平性,盼制度修正後應同步簡化審查流程、清楚定義資產範圍,避免申請過程讓勞工卻步,才能落實政策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