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男孩鄭亦麟涉貪喬電300萬交保 北檢不服裁定今提抗告

人稱「小英男孩」鄭亦麟在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任內,涉收受東煒建設董事長父子陳健盛、陳冠滔198萬元賄款,向臺電關說核供用電,檢方查出鄭涉有601萬元財產來源不明,臺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鄭移審法院後3百萬交保。臺北地檢署不服鄭等3人交保裁定,今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北院日前裁定鄭3百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2百萬元交保,3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鄭施以科技監控。檢方認爲,本案有衆多證人,因偵查中證人尚未經交互詰問,加上鄭男3人均有資力,能在國外生活能力,3人仍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對鄭男3人交保停押裁定,提起抗告。

前總統蔡英文12月7日前在臉書聊「能源轉型」認爲「不分藍綠、強力肅貪,積極處理涉貪的弊案」北檢12月26日偵結鄭涉貪案,痛批鄭擔任經濟部綠推中心副執行長高位,負責國家綠能重要能源政策,應恪守電業法公平、公開、安全原則,本案發生時,臺電在鬆湖地區調配電力已爲蹇難,鄭利用職務對臺電的實質影響力,操控臺電人員如線偶,視臺電如私產,排除同時期該地區其他業者的用電申請,讓東煒獲得臺電准予核供用電,對鄭涉背職務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罪,具體求刑14年。

檢方起訴,東煒公司規劃在北市內湖區設置「安康數據中心」,當時臺電在此地輸配電網路不足,陳健盛、陳冠滔找上臺電的上級單位經濟部綠推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行賄鄭198萬元喬用電,並以鄭胞弟鄭兆麟「顧問費名義」,將220萬元請款單扣稅作帳198萬拆成4筆工程款。

檢方查出,鄭向時任臺電副總蕭勝任「謊稱」東煒申請案的雲端中心是「國家重大政策」希望能「併網」輸配成功,讓臺電核供東煒32MW;2022年5月間臣等2人再請託鄭讓臺電增加十MW,也獲臺電同意核供。

檢方追查,鄭和父母商議198萬元,父鄭伍廷在商議過程中提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母親李佳珍則「獻計」讓鄭兆麟和東煒公司簽下虛假的顧問合約,留下198萬元,如同提出了「雙線計劃」。

全案檢方起訴鄭一家四口及東煒陳姓父子共6人,鄭不明財產增加601萬4961元,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無法提出合理說明。鄭是否涉有其他不法,另分他案偵辦。

「小英男孩」鄭亦麟(右)於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任內,涉向東煒建設董事長父子陳健盛、陳冠滔收賄198萬元施壓臺電。記者曾原信/攝影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中),承認收賄幫忙喬電,求刑14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