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童逼小一學弟「吞3cm磁鐵」!卡腸子還沒出來 補習班3違規開罰

▲臺南市安南區一間補習班發生小五童逼小一學弟吞3公分磁鐵的事件。(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戴若涵/臺南報導

臺南市安南區1月27日下午發生一起離譜事件!一名小一學生在補習班遭小五學長逼吞下長達3公分長的磁鐵,而補習班並未主動通報教育局,受害家長事發兩天後傳簡訊告訴國小導師,全案因此曝光,該補習班同時被查出3項違規,社會局、教育局將依法處置。

不明原因發生衝突 小五童逼小一學弟吞磁鐵

回顧整起案發經過,1月27日下午年僅6歲的小一學生因不明原因與11歲小五學長髮生衝突,孰料,小五學長竟逼小學弟吞下長約3公分的磁鐵,受害家長同月29日傳訊息告知國小導師,「老師寒假打擾了、因爲學生在補習班遇上一些事情、目前有先跟警察局備案處理」,導師第一時間聯繫家長,但受害者家長因故沒有迴應,遂轉聯繫補習班,這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隨即回報校方,校方進行校安、社政通報。

針對這起事件,臺南市議員林燕祝在臉書上透露,30日接獲受害學童家長的陳情,安親班稱「監視器磁碟已毀損」,將全程陪同家長追究相關責任。

補習班未主動通報 稽查涉3違規事項

教育局指出,30日獲悉事件後,隨即派員至補習班進行稽查,現場有查獲7名國小學生在補習班2樓午休,屬「生活照顧」之安親範疇,已明顯有「違規經營課後照顧」之事實,將依兒少權法第76條第2項及第105條第1項規定,裁處負責人6至30萬元罰鍰;另於現場對教學人員進行身分查覈,發現補習班並未於補習班管理系統中申報該師名冊,屬「違規聘任教職人員」,也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規定對補習班裁處5至25萬元罰鍰。

另外,針對該補習班業者或教學人員,未在24小時內主動通報學生有吞食磁鐵情事,因涉及兒少權法第100條規定,將會移請社會局依規定裁處6千至6萬元不等之罰鍰,該補習班至少有3項違規事項,將立即裁罰。

磁鐵卡腸子施藥促排出 校方組霸凌調查小組處理中

而目前磁鐵仍在男童的腸部,醫師告知校方,將以藥物促進磁鐵排出。教育局補充說明,學校與家防中心於1月31日已主動請家長提出霸凌申請及向警局提出司法告訴。目前學校已組成霸凌調查小組啓動調查及調和程序。針對吞食磁鐵異物的學生,學校將持續進行關懷並提供後續輔導措施。

▲目前磁鐵仍卡在腸子處,院方將以藥物促進排出方式處理。(圖/翻攝自林燕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