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揪人妻開房還向2友炫耀 正牌尪崩潰反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芸(化名)與阿榮(化名)發生婚外情,去年6月還相約一起去飯店開房間,事後阿榮向2名朋友炫耀此事,他經其中1人告知才知道被戴綠帽,憤而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50萬元。橋頭地院簡易庭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小芸和阿榮應連帶賠償人夫20萬元。

▲阿榮偷吃人妻,竟然還向友人炫耀。(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芸去年4月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阿榮發展出男女交往關係,同年6月還相約一起入住桃園某飯店,併發生性行爲,因爲阿榮事後向2名友人炫耀此事,經其中1人告知,他才知道小芸外遇的事情,憤而決定對小芸、阿榮提告求償50萬元。

阿榮經過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答辯。小芸則辯稱,丈夫所說的都不是事實。

但橋頭簡易庭法官表示,在人夫與阿榮的對話紀錄中,人夫曾表明「你是所謂的外遇對象,我太太外遇的對象」、「你明明知道她是有婦之夫,爲什麼你還要跟她單獨出門,爲什麼你還要跟她有肌膚之親」,阿榮當下選擇道歉;由此可見,人夫明確指責阿榮介入家庭、與小芸發生性行爲,阿榮不僅沒有否認,還表示願意負責、道歉,顯然人夫的主張並非無稽。

法官接着指出,人夫與阿榮對話時,小芸也在場,接着人夫與小芸對話,再次討論到阿榮的事情,小芸都沒有反駁;此外,在其他對話紀錄中,人夫曾多次指責小芸外遇,兩人發生爭吵,但在相關對話過程,小芸都沒有否認外遇。

2名友人也到庭作證,他們均表明曾在2024年間聽聞阿榮與小芸交往的事情。其中1人還提到,他知道去年6月阿榮和小芸相約入住飯店的事情,當時因爲擔心阿榮遇上仙人跳,所以有持續傳送訊息保持聯繫。

法官認爲,綜合上述事證,應可認定阿榮與小芸曾有男女交往關係,且至少發生過1次性行爲,的確侵害到人夫的權益,最終判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2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