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挨批錯殺一百的「酷吏」 教師團體籲建立冤案賠償條款
臺北市教育工會理事長李惠蘭表示,訴求廢除校事會議,拒絕寧可錯殺一百的酷吏行爲。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日前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但仍引發教師不滿,明日將走上街頭抗議。臺北教育工會今天也表示,訴求廢除校事會議,拒絕寧可錯殺一百的酷吏行爲;再者,也要建立冤案賠償、名譽返還條款,針對調查結果不成立的案件,恢復教師名譽。
教育部日前修訂解聘辦法,但教師團體多痛批,此舉並未能解決濫訴等問題。臺北教育工會今天表示,解聘辦法修正後新增「觀課、巡堂」等條款,更容易淪爲校長突襲監控、羞辱教師、干擾教學的手段。教育部曾提出校事會議調查數據顯示,結果僅約3%教師達到停聘、解聘條件,可見制度已造成嚴重的行政資源浪費,強烈主張應廢除校事會議,拒絕「寧可錯殺一百」的酷吏行爲。
臺北教育工會理事長李惠蘭說,解聘辦法動輒將教師停聘調查,即便最終調查還教師清白,但教師的名譽、教職甚至心理健康早已被摧毀。對此,也要求教育部增訂「冤獄名譽返還及賠償」條款,針對調查結果不成立的案件,必須明確恢復教師名譽與權益;並針對停聘期間的損失訂定補償條款、對惡意濫訴者提起損害賠償。
李惠蘭也說,基層教師在複雜的救濟程序中時常感到孤立無援,也要求教育部應設立免費的法律諮詢專線。政府作爲僱主,在面對法律爭議的解聘案時,有義務提供僱員教師實質的法律支持與心理支持資源,保障教師人權與行政調查中的訴訟權利。
臺北教育工會主張,校事會議審議委員應定位爲諮詢人員,不得做出最終判決或法律認定,所有的審查結果應僅作爲初步調查報告,並全數提交學校教評會實質審議,也避免疊牀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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