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曹興誠發最後通牒 游盈隆:7天內公開道歉 否則提告

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726第一波大罷免投票後,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兩人隔空交鋒。曹興誠批評,民進黨過去重用游盈隆,3次支持參選花蓮縣長,2度參選立法委員,結果統統落敗,後來覺得無油水可撈,選擇在2019年退出民進黨。游盈隆表示,他向曹興誠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對方在收到律師函後,7天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正式提告。

事件起頭源自於,726大罷免失敗後,游盈隆批評,評民進黨立委說沈伯洋是民進黨之恥,要沈辭去立委;曹興誠隨即回嗆,指游盈隆纔是民進黨叛徒,還多次參選全落選。

游盈隆當時迴應,曹興誠發文通篇充斥不實資訊,對他極盡謾罵、造謠、抹黑、挑撥離間及誹謗,已足以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將擇日提起告訴,尋求司法正義,將曹繩之以法,以儆效尤

時隔三個多月,游盈隆昨晚在臉書向曹興誠發出最後通牒,表示自己經過近三個月冷靜、理智、全盤思考後,今天已委請國內聲譽卓着的律師事務所,向曹興誠發出律師函。

游盈隆說,這是哀的美敦書(Ultimatum),請曹興誠在收到律師函後,在7天內就不實誹謗公開道歉,否則將依法提告,他重視且珍惜名譽,因爲名譽是個人的第二生命,因此他斷然拒斥並譴責任何意圖謀殺人格與榮譽的不正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