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未扣安全帽罰太少?騎士遭警攔查 1動作恐吃牢飯

桃園騎士未扣安全帽遭警攔查,沒想到竟衝撞警察。(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桃園一名騎士行經路口時,因未戴安全帽遭警員攔查,沒想到該騎士不僅拒絕配合,還騎車衝撞,導致警員四肢擦挫傷。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該騎士被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男子阿強(化名)於2024年10月間騎乘機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一處路口時,因未戴安全帽遭巡邏警員攔查。阿強不僅拒絕配合,反而騎車衝撞警員,造成警員右手拇指、左手中指與小指,以及右膝部擦挫傷。

事後,阿強被桃園警分局傳喚到案,經警詢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爲,阿強行爲觸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屬想像競合犯,建請法官從一重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處理。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指出,阿強以騎車衝撞警員的方式施暴,蔑視國家公權力,妨害公務執行,其行爲不僅危及警員執法安全,也對社會公共秩序及值勤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影響,顯示其欠缺法治意識。

法官認爲,阿強雖在事後坦承犯行,並與警員調解成立,但未依約履行賠償義務。最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