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明年預算立院今年要審完?賴總統又又又又又說錯話了

賴清德總統表示,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須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次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審議,但距離期限只剩6天,目前預算案卻仍卡在程序委員會,連委員會審查都尚未展開,情況令人憂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昨天是行憲紀念日,賴清德總統在公開發言中表示,「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對明年度的預算,要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要審竣完畢。」還批評在野黨連預算都阻擋,還有什麼資格談憲政。賴總統發的發言鏗鏘有力,但賴總統又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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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賴總統過去的發言爭議已經累積不少,賴總統在擔任行政院長時期,曾勉勵領有3萬多元薪水的照服員,將工作當作「功德臺灣」;此話一出引發諸多批評,更有青年團體發起「功德院」正名活動,在行政院附近貼上「功德院」貼紙。

那時的賴院長也爲替深澳火力發電廠背書,不惜說出深澳電廠用的是「乾淨的煤」,排污量與天然氣電廠差不多;被網友砲轟是「講幹話」,就連時任環保署副署長的詹順貴也在受訪時承認,燃煤電廠並不是個「乾淨能源」。

大罷免期間,賴總統更是「金句」連發,因爲無法接受在在野立委主導下通過的法案,賴總統強調,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而這種「更大的民主」,賴總統更在後續的團結十講中發言光大,稱「我們要透過選舉罷免,打掉雜質,才能讓國家的意志像鋼鐵一樣堅定」,還說「民主不是表決多數就好」,顛覆一班人對民主投票的基本認知。

近期爲了爭取國防預算,賴總統先是語出驚人說出「中國大陸以2027武統臺灣爲目標」,讓府方急忙辯稱,賴總統指的是中國正以2027年爲節點,推進武統臺灣的各項軍事準備。沒想到賴總統昨天再次爲了國防預算批評在野黨阻擋,又稱「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對明年度的預算,要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要審竣完畢。」

其實,憲法中只有要求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並沒有對立院審議的期程做出規範,而是在預算法中明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佈之。」也就是說,賴總統企圖拿總預算審查來批評在野黨沒資格再談憲政,恐怕又是引喻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