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扯無下限!花東汽車盜連偷5車 詭辯「有人叫我把車開走」

王姓男子在臺東火車站(如圖)及花蓮多處停車場竊取汽機車輛。(蔡旻妤攝)

臺東王姓男子在臺東與花蓮多處停車場,見他人機車或汽車鑰匙未拔、車門未鎖,竟多次直接將車輛開走。王男向檢方自稱「有人會跟我說話」,看到鑰匙沒拔就會「強迫自己把車開走」。最終臺東地方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在民國114年10月間連續犯案,先在臺東新站路停車場見林姓被害人機車鑰匙未拔騎走;14日又在臺東火車站前停車場偷走張姓男子機車。

王男隨後轉往花蓮瑞穗車站後方停車場,見邱姓車主汽車鑰匙放在車內將車開走;25日清晨在臺東新站路附近再開走範姓男子汽車;31日清晨又在瑞穗車站前,撬開黃姓女子未鎖門的汽車鑰匙孔後駛離。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並查獲王男,王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犯行。不過,他供稱「我會一直偷機車及汽車,是有人會跟我說話,這是我從小到大的精神疾病」,並表示只要看到車輛鑰匙未拔,就會強迫自己將車開走,「如果沒有鑰匙放在上面,我就不會想開」等。

法院指出,王男多次竊取他人車輛,侵害他人財產權,不過考量王已坦承犯行,且除1輛機車外,其餘車輛都已返還被害人,並斟酌其僅國小畢業、從事鐵工、月收入約2萬元、家庭經濟狀況普通等情況,依5起竊盜案分別判處3月至5月不等刑期,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