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別住公婆家?要扶養卻不能繼承 律師5點破迷思

網傳媳婦不要跟公婆同住一說,要擔扶養義務卻無財產繼承權,引起熱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全臺媳婦心慌慌?最近Threads上一篇「臺灣女生千萬別住公婆家」文章,指出只要同住媳婦就有扶養公婆的義務,卻沒有財產繼承權,引起關注及討論。對此,律師蘇家宏出面解釋,雖然法律上確有規定,但是媳婦扶養順位並不高,此外公婆也能寫遺囑,將財產留給媳婦。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發文表示,媳婦是否有扶養公婆的義務,首先取決於有沒有同住,只有跟公婆同住,纔會排進互相扶養義務的順位之中;如果是沒結婚與伴侶父母同住,那只是室友,也完全不用擔心。

媳婦位於扶養順位的第六位,在媳婦前面還有5個順位,包含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與家屬,因此真的輪到媳婦來扶養的機率其實不高。

蘇家宏解釋,法律上的負扶養責任多以「付錢扶養」的方式進行,無法強迫媳婦親自換尿布或餵食的照顧行爲,主要是在公婆沒有錢維持生活的時候,扶養義務人才會需要負擔扶養責任,如果公婆自己有財產、房產可以支付生活所需,就不能要求媳婦扶養。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媳婦有扶養的義務,卻不在法定遺產繼承順位中,因爲媳婦不是婆婆的小孩,不是血親。蘇家宏指出,如果公婆有財產、又覺得媳婦照顧得很好的狀況下,可以透過寫遺囑的方式把財產留給媳婦。

蘇家宏補充,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這代表萬一哪天媳婦真的有需要被扶養,順位輪到的話,公公婆婆也有照顧媳婦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