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輸了!罵名嘴「雜碎」遭提告求償 一審判賠20萬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中時資料照片)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與在名嘴王尚智官司不斷,民國113年吳罵王「雜碎」、「混蛋」、「臭豎仔」等語,王提告求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吳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吳子嘉在「董事長開講」節目,多次辱罵王尚智「雜碎」、「臭豎仔」、「下流胚」、「拍馬屁」等語,王提起民事訴訟後,臺北地院認爲,吳子嘉的言論足以使王感到難堪、屈辱,也讓大衆對王產生負面評價,即使雙方仍有官司,但無論如何都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而非在節目中使用不當言語攻擊王,淪爲私人恩怨的恣意謾罵,無益於公共事務討論。
北院審酌吳子嘉爲評論新聞時事的媒體工作者,應受到大衆檢視,王尚智也是媒體工作者,個人名譽與社會評價是他立足公衆平臺的根基,極易因貶抑言論而受創,審酌後判決吳子嘉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