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在國道觀賞跨年煙火 警方加強取締「最高罰6000元」

民衆跨年夜行駛國道時,勿爲觀賞跨年焰火而放慢車速或於路肩逗留,否則將依道交處罰條例處3000至6000元罰鍰。圖/交通部高公局提供

115年元旦假期將至,交通部高公局指出,元旦當日及前1日將有跨年及觀賞元旦日出等活動,提醒民衆跨年夜行駛國道時,勿爲觀賞跨年焰火而放慢車速或於路肩逗留,否則將依道交處罰條例處3000至6000元罰鍰,國道警察也會加強巡邏驅趕、取締違規車輛。

高公局指出,跨年夜行駛國道時,勿爲觀賞跨年焰火而放慢車速或於路肩逗留,影響行車安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將處汽車駕駛人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高公局表示,已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元旦跨年當晚於國1汐五高架、后里、臺中及大雅,國3古坑及國10仁武至燕巢等車輛易慢速行駛或臨停逗留的路段,加強巡邏並驅離、取締違規車輛,請民衆務必依規定行駛,以免提高事故風險及避免受罰。

爲紓緩元旦當日及前1日跨年及旅遊車潮,高公局將視車流狀況機動開放路肩及實施匝道儀控等措施;另元旦當日將改爲單一費率收費(75折,無20公里免費)。

另外,由於跨年活動爲深夜時段,且可能有民衆同時參與跨年及觀賞日出等活動,熬夜將影響身心狀態。高公局提醒,民衆可優先選擇搭乘公共運輸,若要開車時請務必養足精神並系妥安全帶,切勿分心疲勞駕駛、勿酒駕;若行車途中感覺疲勞,請至鄰近服務區、休息站或下交流道稍作休息,以維他人及自身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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