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汙染停工禁令照常開工 蘆洲混凝土工廠負責人、廠長遭訴

新北市蘆洲區一間混凝土工廠,2023年8月間遭新北市環保局稽查發現,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廢污水貯留2種許可,便逕行從事混凝土拌合作業,卻無視於環保局要求立即停工的裁處書照常持續開工,而再度被查獲,新北地檢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制法不遵行停工命令罪,將工廠陳姓負責人及李姓廠長起訴。

檢警調查,該工廠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且總設計拌合量在每日50立方公尺以上,屬環境部公告第二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的固定污染源場所。但該工廠卻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及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2023年8月12日,新北市環保局人員經現場稽查發現此事,於是在同年11月15、16日,分別開出水污法及空污法裁處書,命令該工廠自裁處書送達日起立即停工,但陳、李2人無視禁令持續開工,直到去年1月14日、2月26日緩保局再次前往稽查,發現仍未停工,因此將2人依公司負責人及現場負責人身分移送法辦。

新北市蘆洲區一間混凝土工廠因未依法取得相關許可遭新北市環保局要求停工,卻無視裁處書照常開工,陳姓負責人及李姓廠長遭新北檢依違反水污法、空污法不遵行停工命令罪起訴。圖/示意圖,非當事人、地,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