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刀殘暴割喉!彰化男爲彩虹煙砍友3刀 他噴血驚逃撿回一命
▲彰化男子爲了彩虹煙持武士刀砍友人。(資料圖/民衆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廖姓男子爲「彩虹煙」與江姓友人起爭執,竟持一把鋒利武士刀,朝其頸部猛力揮砍至少3次。江男雖倉促閃躲並以手阻擋,頸部仍中兩刀,手部也受重創,負傷逃出報警才倖免於難。法院審理,廖男雖坦承犯行,但法官審酌其持刀攻擊人體要害之殘暴手段,認定其有明確殺人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根據判決書,案發生2024年5月7日下午5時20分許。被告廖男與告訴人江政輝原是朋友,兩人在江男位於北斗鎮的住處房間內,因「彩虹煙」問題爆發激烈口角。衝突中,廖情緒失控,隨手取得一把非管制的武士刀,直接朝其頸部揮砍。江男在驚慌中只能儘量閃避。武士刀仍狠狠砍中其頸部兩刀,並造成其左手嚴重受創。
▲彩虹煙屬於3級毒品。(資料圖/彰化縣毒品防制中心)
江男負傷後拚死逃離房間並立即報警求救,才驚險保住一命。廖行兇後則騎乘機車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迅速將其逮捕,並扣得作案用的武士刀。
法院審理,認定被告僅因細故糾紛,即持足以致命的武士刀,針對人體最脆弱的頸部要害多次揮砍,其行爲已對告訴人的生命法益造成極大危險,犯罪手段殘暴,雖然他對持刀砍人的犯罪事實坦白承認,並表達願意調解賠償,但因江男未出席而未能成立,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罪所用之武士刀沒收。全案可上訴。
彩虹煙小檔案:爲第3級毒品,屬於合成卡西酮類。常見摻入於菸草,外型像是一般香菸,但是包裝設計更加繽紛,因製作簡單、成本低廉,網路又流傳吐出彩虹煙霧的假照片,吸引年輕族羣施用。其外型漂亮且無色無味,降低使用者的戒心,易讓人掉入毒癮陷阱內。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3級毒品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若是意圖販賣,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