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卡分期」審核太寬鬆…中市法制局長:中央不納管 地方貼警訊亡羊補牢

臺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要管理無卡分期放款的資融公司,還是得由中央立專法納管,中央不做,地方僅能以「張貼警訊」等方式提醒消費者,強制力有限。記者陳敬豐/攝影

臺中市豐原的美容店家怡豫公司消費糾紛頻傳,市府今張貼消費警訊告示。法制局指出,怡豫公司與特定資融公司合作,透過無卡分期誘使消費者高額消費;無卡分期的審覈過於寬鬆,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但中央不以專法納管,地方也只能用「貼消費警訊」來亡羊補牢。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怡豫以訪問交易搭配無卡分期的推銷方式,誘使消費者高額消費,並沒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或相關法令,也不涉及刑法詐欺罪等等,「並不是用騙的」,儘管帶有強迫推銷的性質,並未到達違法情節,市府也只能用「張貼警訊」的非強制手段。

李善植指出,市府去年修正臺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31條「企業經營者違規重大逾期未改,市府得於營業處所揭示警訊公告30日」,當時中央有很多意見,認爲有妨害營業自由之虞,應該要有母法作爲依據,問題是中央也沒有處理相關規範,臺中現在是全國唯一採取此類做法的縣市。

關於無卡分期貸款,李善植直言,這類交易的審查方式過於寬鬆,完全不需要出具財力證明,常常是一通電話詢問「在哪裡上班」、「家住哪裡」,就能貸出數十萬額度,然而消費者真實財力未必能負擔,不只怡豫,前年就發生中部上百名大學生無卡分期,總欠款超過千萬元的荒唐事件。

李善植指出,要管理這類無卡分期放款的資融公司,只能由中央統一修法納管,最好是訂定專法。中央2008年提出資融公司法草案,但一直沒有過,就這麼躺在立法院;金管會之前也納管資融公司,但僅限大型公司,且只有納管而無罰則,實際效用有限。

「中央不管,地方能做的就是儘量提醒。」李善植表示,怡豫先前和另一家資融公司合作,市府建議後該公司不再和怡豫合作,但怡豫又找到第一國際資融公司,市府也只能繼續勸導;地方政府受限於地方制度法,強制力有限,若中央沒有動作,縣市政府僅能提醒、張貼警告標示,終究是亡羊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