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建商「921大地震」釀34死判11年入獄 沒賠償不準假釋

▲雲林建商劉太漢偷工減料釀成34名住戶死於921地震,聲請假釋遭矯正署駁回。(示意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漢記建設董事長劉太漢在2年半之內,在雲林縣蓋了7棟大樓,卻爲了節省成本偷工減料,導致「中山國寶二期」、「觀邸大樓」等大樓在1999年921大地震中倒塌,住戶慘被牆壁擠壓,造成34死,劉太漢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刑11年確定,現已入監服刑逾半,日前劉太漢聲請假釋,因未賠償被害人遭矯正署駁回。

劉太漢經營的漢記公司並未依法取得營造業公司執照,卻爲了謀取集合式住宅的龐大利潤,從1991年6月到1993年12月止,借用財升營造工程公司的甲等證書,自行興建「碧綠雙星」、「中山國寶一期」、「中山國寶二期」、「中山國寶三期」、「漢記辦公大樓(商業大樓)」、「觀邸大樓」等2棟大樓。

但是劉太漢爲節省人事支出,未僱用領有證照的專業人員,忽視建築設計結構不符當時法規的危險性,採購強度不足的混凝土,又爲了求快而在混凝土壓送過程加水過量,施工過程多處違背建築技術成規,導致樓柱強度受損,減弱耐震強度。

1999年9月21日凌晨1點47分,南投車籠埔斷層錯動引發規模超過7的淺層地震,中山國寶二期、中山國寶三期、漢記辦公大樓、觀邸大樓都發生倒塌,其中觀邸大樓地下室柱子瞬間斷裂,住戶慘遭隔間牆擠壓,總計造成34死19傷。

劉太漢被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過失致死、商業會計法3罪合併定執行刑11年,劉太漢一度逃亡遭緝捕歸案發監,截至2023年已符合假釋要件,先前多次報請假釋都遭矯正署予駁回,2026年2月再次申請假釋,審酌該員業務過失造成多人傷亡,雖與部分被害家屬和解,但未給付賠償金,再次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