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修復式司法」寫信給兇手 死者姊放下傷痛
金錢豹女服務生顏子娠二○一七年酒、毒駕撞死烘焙師,今年獲假釋。本報資料照片
修復式司法掀爭議,法界認爲,新北割喉案法官詢問的方式觸動被害者遺族的深沉痛苦,「算是連修復的大門都沒看到」;八年前臺中金錢豹酒女撞死烘焙師一案,烘焙師胞姊持續與酒女通信的結果,可算達到修復式司法期待的目標。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金錢豹酒女顏子娠吸毒、酒駕賓士車,撞死卅二歲烘焙師陳育邦,顏女遭判刑九年六月定讞、民事賠償一○六八萬元。死者胞姊陳昱芳在弟弟兩週年祭日,提筆寫信給入監服刑的顏女,目的是「看着兇手,也希望兇手變好、哪怕只有一個也夠」。
死者姊姊在顏女入監後每年寫信,化解心中傷痛。圖/摘自雅妃烘焙坊
陳昱芳以一年一信與顏子娠互通書信,直至今年六月底顏女獲假釋出獄。陳昱芳今年在書信中提到,「顏小姐,妳已自由,卻罪無可赦,我和我爸媽這一生不會原諒妳,但是我們陳家樂意見到妳悔改」。顏女當時回信承諾,「絕對不會再走回頭路」。
陳昱芳說,顏子娠七月初有寫信交代近況,包含捐發給癌症中心等;修復式司法立意良好,不代表一定要面對面才能做,她因不想面對面才用書信,寫信是想知道對方走到什麼程度。
她說,被害者遺族若能以此方式,不再糾結在受害者的情結下,是能夠往前走的,不管加害者是否有實質的行動,這是屬於「我自己的修復式司法」,有助於放下心中的傷痛;若都不聞不問,沒有書信往來,顏女在入監至假釋後都不清楚,可能她與父母的傷害都會停在原地,也非健康的狀態。
她認爲,修復式司法「沒有標準答案」,她與顏女用書信往來化解,因爲她不想面對面,或許每個案件中,加害人與被害人間可找出合適的方式,沒有所謂的標準程序或答案。
臺東地院前院長、現任律師唐光義說,金錢豹酒女撞死烘焙師,被害人胞姊持續與酒女互通書信的過程,即符合「修復式司法」想達到的目標,但不能要求每個被害人家屬都能如此,面對生命不可抹滅的傷痛時,能夠直接與加害人面對面,直視自己因被害產生的恐懼與負面情緒,修復式司法「立意良善,但路途遙遠」。
唐光義說,國外進行修復式司法,有專業的修復師等配套,臺灣法官通常沒有這方面的專業完整的訓練,在法庭上和被害人家屬溝通需特別謹慎,一不小心就會對被害人或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法官應增加專業知識,社會大衆應該多瞭解修復式司法的精神,以促進雙方及社會良性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