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嚴厲譴責陸 要求立刻釋放黎智英
黎智英遭重判20年監禁。路透
針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重判廿年監禁,陸委會昨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要求中共及港府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陸委會也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陸委會表示,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重判,不僅是剝奪個人的人身自由,及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此案也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爲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同時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爲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
民進黨中國部也表達嚴厲譴責,指香港在中共威權陰影下,已遭毀滅性打擊,是香港民主最黑暗的一天。黎智英不是第一個中共極權統治下的受害者,也肯定不會是最後一個;只要中共不放棄威權統治,只會有更多的「劉曉波」與「黎智英」成爲獨裁體制下的受害者。
據BBC中文網,人權組織「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皮爾森表示,對七十八歲的黎智英判處廿年有期徒刑,實際上等同於死刑。
無國界記者組織昨發聲明表示,「香港的新聞自由在今天畫下句點」。對黎智英所受的判決深感憤慨,裁決顯示香港新聞自由徹底崩毀跟對獨立新聞的蔑視,英美等民主國家應向中國政府及香港當局施壓,確保黎智英與所有其他記者獲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