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張桂瓊/理所當然的孝親費?
大姊開始工作後,每個月會拿四分之一的薪水回家孝敬父母親,當我開始工作也比照辦理。結婚前夕,母親問我之後每個月還會拿錢回家嗎?我不知如何回答。
婚後由於要繳房貸,我無法固定每個月再給父母親零用錢,只在特定的節日或過年時包個紅包。我曾和朋友聊到孝親費的問題。
有人說:「如果孩子住家裡,孝親費可以拿多一點;如果在外租屋,孝親費可以拿少一點。」「每個孩子的薪資不同,孝親費可以按固定比例計算。」「子女間要拿一樣的孝親費,不然他們會覺得父母不公平、偏心。」
也有人說:「我有房租和投資的收入,還要跟孩子拿孝親費嗎?」「當然要,你可以幫他們存起來,以後他們需要錢的時候,再把這筆錢還他們。」「不信任成年子女,而想幫他們管錢,把他們當小孩看待,我覺得不是拿孝親費的好理由……」大家七嘴八舌沒有定論。
女兒開始工作後,基於過往經驗,我對她說:「每月要給XXX元的孝親費,這樣可以讓你們有責任感。」女兒反問我:「媽媽,如果我沒有給妳孝親費,我就會變成沒有責任感的人嗎?」
某天,小兒子說他以後不打算結婚,我對他開玩笑,說你不結婚也沒關係,你沒有老婆小孩要養,那你每個月固定給我們孝親費,只算二十年。兒子說:「妳和爸爸薪水比我多很多,又不缺錢。還有,你們把我生下來之前,有問過我的意思嗎?所以孝親費要打折,給你們十年就好。」
我的公婆沒跟我們拿孝親費,所以我和外子才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買房、買車。外子說:「老婆,我們又不缺錢,何必跟孩子們拿孝親費,拿了錢妳還要記帳,之後又要還他們,何必呢?」
而女兒與兒子的話也讓我認真思考,「拿孝親費與不拿孝親費對我來說意義是什麼?」就如同10月23日林政武〈孝親費兩難〉一文所說的,每個家庭狀況都不一樣,孝親費沒有標準答案。女兒一向很有責任感,兒子也是暖男,「拿不拿孝親費」,我想已然找到我們家自己的答案。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