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加APEC資深官員會議 國臺辦:按一中原則和APEC諒解備忘錄處理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圖/記者陳冠宇攝)

記者陳冠宇/北京報導

亞太經濟合作(APEC)今年首次資深官員會議(SOM1)將於2月1日至10日在深圳登場,對於我方人員入境大陸問題,大陸國臺辦表示,「我們將按照一箇中國原則和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的規定和慣例處理臺灣地區參會事宜」。

今年APEC領袖峰會年底將在深圳舉行,第一次資深官員會議將於2月先登場舉行。我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孫儉元表示,將積極參與APEC各項會議,已與各方協調出入境模式,去年依此模式赴大陸開會並未受到打壓。

對此,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今(14)日於例行記者會上回應,作爲今年亞太經合組織活動的東道主,「我們將按照一箇中國原則和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的規定和慣例處理臺灣地區參會事宜」。

去(2025)年11月,對於臺灣參加今年底APEC深圳峰會一事,大陸國臺辦曾重申,在「一中原則」下,臺灣以「中國臺北」名義、地區經濟體身分參與APEC活動,這是臺灣參與APEC活動的政治前提。

陸委會當時迴應,對於國臺辦的說法,「我們一點都不意外」,2014年APEC峰會在北京召開,臺灣當時也被中國大陸用各種理由做出限制,包括要求在「一中原則」下以「中國臺北」身分參與。

我外交部曾說明,臺灣於1991年與當時APEC主辦經濟體韓國簽署入會備忘錄,正式成爲APEC完整會員,會籍名稱爲「中華臺北」。在該備忘錄中,並無有關「一箇中國原則」的文字,並且敘明臺灣與其他APEC成員在平等基礎(on an equal basis)上參與各項會議及活動。

▼去年於韓國舉行的APEC領袖峰會。(圖/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