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實分級醫療直衝大醫院 石崇良不排除提升部分負擔回50%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正觀察個別醫院總額施行後的成效,若醫學中心的輕症、慢性病佔比仍高,不排除迴歸健保法第43條規定,未經轉診的部分負擔從現行20%提升回50%。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大醫院及熱門門診掛號困難,也衍生出找人「代掛號」亂象,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國人多有名醫迷思,近期不斷在落實分級醫療,並觀察個別醫院總額全面施行後,各層級醫院病人變化的情形,如果醫學中心的輕症、慢性病佔比仍高,不排除迴歸健保法第43條規定,未經轉診的部分負擔從現行20%提升回50%。
根據健保法第43條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20%,居家照護醫療費用5%,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50%。第一項應自行負擔費用,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依診所及各級醫院前一年平均門診費用及第一項所定比率,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每年公告其金額。
石崇良表示,健保法第43條設置後,現行並未依法收取到50%的高部分負擔,因醫學中心的任務是救治病況複雜的病人,針對個別醫院總額實施後,會持續觀察每層級醫院的病人變化情形,若輕症或是穩定的慢性病人佔比成數還是太高的話,希望先透過醫院間分流,預計半年時間觀察並檢討,若成效有限將朝提高部分負擔方向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