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現行制度對婚生、非婚生無差別待遇
臺灣制度將婚姻與生子連結,但近年來有愈來愈多的女性選擇孩子而不一定要踏入婚姻。示意圖。記者林伯東/攝影
非婚生育比率較高國家,生育率也較高,托育與就業政策催生名聯盟直指,現行婚育制度僵化,盼保障非婚生育伴侶及其子女相關權益。專家表示,我國社福制度多以雙親家庭爲單位,導致單親女性育兒須靠孩子的生父財務支持或原生家庭後援,但來源不穩,盼政府正視單親家庭經濟困境。
如何保障未婚生育者的權益?衛福部社家署署長周道君指出,在現行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等制度中,不論婚生、非婚生、已離婚子女照顧者均可請領,隔代教養的祖父母也可經申請書委託領取,並無差別待遇。依照民法,如無婚姻關係,欲成爲伴侶、生育兒女、共同撫養者,子女生父可經「民法」領養程序,成爲其父親。
至於是否提高未婚生育者的相關補助、津貼額度,甚至高於一般生育子女的夫妻,周道君表示,國科會一項研究顯示,東亞社會風氣仍傾向「先婚後育」,如真提高了未婚生育者的福利,則可能讓外界聯想「變相懲罰婚姻」,這部分必須應先進行廣泛的社會溝通。
托育與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認爲,目前非婚伴侶的育兒資源近似法定夫妻,建議加強獨自育兒的單親女性的福利措施,例如,調整育嬰留停時間計算方式,現行父母各六個月,可改爲以孩子爲單位計算,即單親媽媽可獲十二個月育嬰留停,雙親父母則可自行分配天數;另建議考量育兒人手,讓單親母親擁有公共託嬰中心優先抽籤權利。
周道君強調,應優先思考非婚生育伴侶於教養過程中可能遇到哪些障礙,以及在現行社福制度中,有哪些地方因沒有結婚而相對不利,設法解套突破,讓非婚生育者受到同樣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