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持輸入許可勿攜「瘦瘦針」入境 臺北關查獲機組員違規夾帶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證實今年12月間一名自日本東京值勤返國的本國籍機組員,未依規定口頭或書面申報,經執檢關員攔查,海關關員引導該機組員至綠線臺X光機受檢,在其托運行李中查獲未申報俗稱「瘦瘦針」的MOUNJARO皮下注射液5毫克6盒及2.5毫克6盒,已依法暫扣候處。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提醒,近年醫美風氣盛行,部分民衆赴海外購買俗稱「瘦瘦針」、「瘦瘦筆」或「減肥筆」等減重針劑攜帶回國,惟相關產品屬「藥事法」規定之禁藥,不論自用或販售,均須事前取得衛福部食藥署核發的輸入許可證,並於入境時主動向海關申報,否則將依法究辦。
臺北關指出,旅客若未經許可攜帶藥品入境,已違反藥事法規定,海關將依同法第82條移送司法機關偵辦,違法藥品並得由法院宣告沒收或由海關處分沒入。
臺北關呼籲,民衆出國前應先行了解攜帶物品入境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或隱匿不報;如對藥品是否合法入境有疑慮,可先至食藥署或關務署網站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專線洽詢,以免觸法受罰。
臺北關提醒,近年醫美風氣盛行,部分民衆赴海外購買俗稱「瘦瘦針」、「瘦瘦筆」或「減肥筆」等減重針劑攜帶回國,惟相關產品屬「藥事法」規定之禁藥,不論自用或販售,均須事前取得衛福部食藥署核發的輸入許可證,並於入境時主動向海關申報,否則將依法究辦。圖/臺北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