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母娘娘指示「打開心結」?神壇廟祝揉女信眾胸部判10月

臺北市某神壇黃姓前廟祝被控誆騙前來參拜的女信衆因受王母娘娘指示要協助對方「打開心中的結」,將手伸入女信衆衣服內撫摸胸、背部,犯強制猥褻罪;臺北地院審理,黃否認犯行,法官採被害人說法,判黃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黃曾是萬華區某神壇廟公,離職後,常回神壇幫忙。2024年8月3日,被害人由男友帶往參拜結識黃,隔天晚上7時許,被害人與黃聊天中,黃一度伸手觸摸她的身體,但她不以爲意。

檢方指控,當晚9時,被害人單獨在神壇靜坐,黃對她稱受王母娘娘的指示要幫忙「清理兩儀」、「打開心中的結」,將手伸入被害人衣服、內衣內,先撫摸肚子,再揉、抓她的胸部和背部,黃犯強制猥褻罪。

法院審理,黃辯稱是王母娘娘磁場打來,要他幫助被害人「把心中的結打開」,他有將手伸入被害人內衣內轉開「兩儀」,過程雖有不妥,但沒有男女思想的意思。

被害女子警詢稱,黃對她說要心裡想着神明協助清理「兩儀」,檢方偵辦時則表示不願意再回想;被害人母親稱,女兒案發後精神狀況差,問女兒開庭的事,女兒會發抖、臉紅,法官根據證人證述、查證監視器影像,認定黃犯罪。

判決指出,黃曾擔任廟祝,應體認前來求助者多爲遭逢感情、健康、事業或人生挫折而感到無助的人,竟假藉神明施法,將女性信徒視爲個人發泄性慾的工具,造成篤信神明的被害人對信仰產生懷疑與扭曲。

判決說,黃後來坦承犯行,有和解意願,但雙方就賠償金額談判差距過大,黃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考量黃假藉神明施法性侵,依法判刑。

臺北市某神壇黃姓前廟祝被控誆騙前來參拜的女信衆因受王母娘娘指示要協助對方「打開心中的結」,將手伸入女信衆衣服內撫摸胸、背部,犯強制猥褻罪。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