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美遊戲場1天2傷!女溜滑梯手骨折...國中生斷腳 控縣府拒賠償

▲鄧姓女國中生(左)與劉小姐(右)皆因溜滑梯骨折。(圖/民衆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八卦山標誌性景點「天空遊戲場」,以夢幻Tiffany藍和雲朵、灰面鷲鷹設計聞名,作爲2025臺灣設計展亮點,耗資6000萬、歷時半年打造,去年雙十連假風光開放。然而,這座被寄予厚望的親子游憩空間,營運不久即傳出嚴重受傷事故。時隔115天,受傷民衆出面指控彰化縣政府處理消極,理賠態度反覆,最終僅願負擔醫療費的2成,迫使傷者走上漫長且艱難的國賠之路。

▲溜滑梯因造成受傷目前正在整修中。(圖/民衆提供)

去年10月12日,劉小姐於傍晚時分在「天空遊戲場」使用溜滑梯,滑下時因速度過快,落地無法站穩,以手撐地導致橈骨骨折,必須手術治療。她於社羣媒體發文後,才驚覺同一天竟有一名國中女學生也因玩溜滑梯,造成腳踝骨折送醫。劉小姐手術後,縣府雖於10月17日到府慰問,承諾會以「公共意外責任險」處理,並表示醫療費用「實支實付」,但後續發展卻令她心寒。

劉小姐因手部骨折無法工作,生計陷入困境,她主動詢問有無生活津貼等補償,承辦科長僅回覆「瞭解一下」便無下文。經多次主動聯繫,雙方於今年1月9日當面協商,保險理賠員卻稱「主要責任在傷者自身」,僅願賠償醫療費用的2至3成,且需向上請示,結果劉小姐事後返回現場,發現溜滑梯正在施工加長緩衝區,質疑「如果設施本來就安全,爲何需要事後改善?」

▲劉小姐溜滑梯骨折受傷至今仍未康復。(圖/民衆提供)

1月15日,縣府城觀處正式告知,理賠金額確定僅爲醫療費的3成,其餘損失不予理賠,並建議她「自行申請國賠」。此說法與最初承諾大相逕庭。劉小姐轉向民意信箱及縣議會陳情,結果城觀處回覆,仍是要她走國賠程序,讓她感覺如同被踢皮球。

如今事發已超過三個月,劉小姐手傷仍無法完全康復,需要每週復健,她說,傷口長達6-7公分,肌肉筋膜緊繃,連騎車、睡覺都疼痛難耐,嚴重影響生活與工作。她氣憤表示,縣府後續皆需家屬苦苦追問,且理賠金額與實際損失差距巨大,毫無誠意。

▲環海國際法律事務所長廖國竣。(圖/民衆提供)

另一起案件的鄧姓國中生家屬也出面控訴,鄧生腳傷醫療費已逾8萬,且因螺絲斷裂體內,預計9月還需第三次手術。家屬不滿縣府僅帶水果探病,並將責任推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同樣以「使用者未注意」爲由,暗示僅賠2至3成(約2至3萬元),連醫療耗材費都無法給付,家屬完全無法接受。

針對此案,環海國際法律事務所長廖國竣律師指出,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傷害,國家即應負賠償責任,且不以有過失爲前提。他強調:「本件事故後緊急加長緩衝區,這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間接證據,證明該設施原本就存在一定的危險性。」

▲縣府城觀處城觀處副處長林豊翔說明。(圖/民衆提供)

縣府迴應說明全文:

有關劉小姐於114年10月12日在天空遊戲場溜滑梯受傷事件,本府於114年10月17日從網路得知消息後,於第一時間至劉小姐住家表達關心,立即聯繫保險公司啓動理賠程序,並向劉小姐說明考量到傷勢還在復原中,安心靜養,爰建議等療程告一段落後,再彙整醫療收據與診斷證明書,協助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劉小姐於115年1月9日到縣府與保險公司詳談理賠內容,欲爭取25萬賠償金額(其中醫療費6萬3千多、其餘爲工作損失三個月、精神慰問金…等),因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金額仍需依事故原因的責任成數來賠償,本府將持續與保險公司爭取及溝通醫療費用之理賠。

至於劉小姐針對工作損失及精神慰問金等部分,因未提供薪資收入相關證明,保險公司並無法認列;目前劉小姐已向本府申請國賠程序中,本府將協助劉小姐於國賠程序之審查說明。

另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規範,滑梯滑出段長度應爲28公分以上,本工程完成的滑出段爲135公分,已符合規定。日前再增加爲245公分,以讓民衆遊憩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