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拍片踩食安紅線 民、刑事難逃
自媒體發展快速,許多影音創作者爲追求流量、曝光,無所不用其極,卻忽略法律風險。一名女大學生二○二四年間將寵物「守宮壁虎」放在醬油碟拍照上傳,被業者壽司郎提告求償廿萬元;法界人事提醒,惡搞食物會有散佈不實訊息、侵害商譽風險,更可能破壞整個食安秩序。
律師林依成說,近年網紅拍片多元,部分爲吸睛設計「惡搞食物」影片,如假裝在餐廳食物中發現蟲子、刻意在賣場食品中放入異物再拍攝投訴,或製造「某餐廳食品不衛生」情境影片,雖吸引大量觀看,卻充斥法律風險。
他說,設計橋段影片就算虛構,內容讓觀衆誤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即可能涉及散佈不實訊息影響公共安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
另餐廳、賣場食品安全形象屬營業信譽重要部分,若網紅影片中直接或間接指向特定商家,內容並非事實,商家除可提出刑事誹謗告訴外,亦可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律師陳彥價說,自媒體創作固然享有高度言論與創意自由,但涉及食品安全議題時,法律標準往往更嚴格。
食品安全關係到公衆健康與市場秩序,若爲了流量刻意製造假食安事件,不僅引發社會恐慌,更可能對商家造成難以回覆的名譽與營業損害。
他表示,拆封食物後放回貨架拍片,或將異物放進商品中再拍片,業者可能被誤以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當事人可能面臨求償,刑事部分若涉毀損及妨害信用,可判處兩年以下徒刑。
林依成說,影片就算強調「情境演出」或「娛樂效果」,但若標示不清,觀衆仍可能誤以爲是真實事件;司法實務上,只要影片足以使多數觀衆相信該事件真實發生,即可能認定其具有散佈不實訊息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