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祥退票延遲重訊 隴華遭證交所開罰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對隴華(2424)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違約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對隴華(2424)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指出,隴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王光祥先生退票一案,經查符合「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款情事,惟隴華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並函知隴華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市場消息傳出三圓建設(4416)、大同(2371)前董座,山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傳個人退票2,000萬元,隨即很快已註銷跳票紀錄,他日前證實自己資金吃緊,三圓則是發重訊指出,前法人董事王光祥個人疏失發生存款不足跳票,屬個人行爲與公司營運無關;隴華電子也發重訊,指王光祥退票行爲是個人疏失,且他已在10月28辭任董事長,該事件與公司營運無關,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