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龜制面」重組肉標示違規遭罰3萬 食藥署揪5家特色餐飲出包
▲食藥署今(5)日公佈「114年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結果。(圖/食藥署提供/非違規業者)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食藥署今(5)日公佈「114年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結果,其中包括知名連鎖餐飲品牌「丸龜制面」基隆門市被查出使用重組肉作爲原料,但菜單標示未完整依規定加註「僅供熟食」等警語,遭裁罰新臺幣3萬元。
此次專案由食藥署會同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針對特色餐飲業進行全面稽查與抽驗。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指出,本次共查覈183家業者,其中查有1家業者未登錄食品業者登錄平臺、1家業者技術證照人員持證比不符規定、1家業者食材未離地放置等GHP不符規定及2家業者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不符規定,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違規業者包括連鎖餐飲品牌「丸龜制面」基隆門市被查出使用重組肉作爲原料,但菜單標示未依規定加註「僅供熟食」等警語。林旭陽表示,依現行規定,使用重組肉或注脂肉,須在品名明顯處標示相關字樣並加註醒語,該店確定標示不全,已遭裁罰新臺幣3萬元。
還有一間桃園市餐廳「從心From the heart Bistronomie」是使用美國牛肉卻未標示原產地,違反食品標示規定,同樣被裁處3萬元罰鍰。
另外,還有新北市「Eat enjoy意享美式廚房」GHP複查未合格,以及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未妥善離地存放,依法裁罰6萬元;高雄市「野島日式料理」未完成食品業者登錄,裁罰3萬元;花蓮縣「雙蔓印度餐廳」技術證照人員持證比例不符規定,同樣裁罰3萬元。
食藥署強調,餐飲業者應確實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正確標示責任,若經查獲違規,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面臨更高額罰鍰;標示不符規定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業者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