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專法力拚明年初完成三讀程序 朝野立委敲定法案名稱及立法意旨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協商外送員專法,確定該法名稱爲「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全案力拚明年初完成三讀程序。聯合報系資料照

針對外送員專法草案,立法院今天進行協商,確定該法名稱爲「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表示,希望外送員專法儘快完成三讀,「2025年順利結束,我們明年再接再厲。」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先前初審通過外送員專法草案,明定每單外送期間換算時薪後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也不得低於新臺幣45元。不過,朝野立委針對法案名稱、立法精神意旨仍有歧義,因此保留2項條文送交黨團協商。

廖偉翔今天再度召集協商此案,勞動部長洪申翰在會中表示,對於該法的主管機關,勞動部原本有所堅持,然而綜觀世界各國立法先例,出發點都是外送員權益保障,「參考國際經驗,勞動部很難迴避責任」,因此後來纔會決定扛起責任,但也希望法規名稱名副其實。

洪申翰說,外送員保障仍是專法的重中之重,希望能夠凸顯這些人的權益保障,因此傾向將「外送員權益保障」跟「平臺管理」都納入法案名稱。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外送員跟外送平臺,法案名稱誰前誰後,大家不是特別在意,重點在於外送專法,希望讓外送平臺管理、外送員、消費者與餐廳都能獲得保障,「劣幣不要驅逐良幣」,法案實質推進比較重要。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該專法主要針對外送員權益,還是希望把外送員放在前面;民衆黨立委陳昭姿則說,民衆黨團秉持開放態度,尊重朝野立委討論結果,「部長的說法也是可以接受,我們沒有堅持自己的版本。」

由於朝野立委並未堅持法案名稱,勞動部建議定名爲「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同時也提出修正版立法意旨,「爲保障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權益及管理外送平臺業者,以平衡各方權利義務關係,特制定本法,而權益保障及管理依本法規定。」

廖偉翔會後透過臉書發文表示,跨黨派立委今天終於達成共識,正式將外送員專法全名定爲「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接下來會盡速送到院會完成二三讀程序,希望能夠早日保障外送員、外送平臺及消費者權益,「2025年順利結束,我們明年再接再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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