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成本轉嫁 消基會:消費者是最大輸家

臺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指出,外送員專法爲長期處於制度灰色地帶的外送工作,補上關鍵的法律拼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不可能全部要店家自己吸收吧?」桃園市府附近的麪食館業者說,外送平臺抽成外送總價三成,外送專法上路後,增加的成本應由平臺業者內控調整,若要店家全部吸收,勢必轉嫁給消費者。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指出,消費者是修法過程中最大的輸家,影響最大的將是那些不得不依賴外送的銀髮與弱勢族羣。

鄧惟中說,此一專法是勞動部的法,主旨是保護勞工的權益,對消費者的保障「無法太期待」。外送平臺並非國營事業或公益單位,自然會把保障外送員權益所衍生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鄧惟中指出,有法律專家分享,德國提出保護外送員權益的專法後,外送平臺爲了規避法律成本,紛紛成立人力仲介公司聘僱外送員,將相關勞權責任統統轉移給人力仲介公司,外送員慘遭欠薪卻求助無門,法律的善意反而重傷了外送員。他表示,消基會持續關注此一現象造成的民怨和糾紛。

常與辦公室同事湊團購點飲料的上班族簡小姐表示,有辦會員加上達到一定金額就可以減免費用,希望專法上路能帶給外送員保障,至於費用問題,有需要或該用的時候還是會用,跟同事多人訂單能降低使用成本。

臺中市漢口路的蘭州拉麪專賣店說,餐點定價是公開的,若外送費用提高,對店家影響不大,但消費者若不願意出更高的價格,就會減少下單;目前法令還沒實施,得等上路後,才能看出有何影響。

經常使用外送平臺的陳先生說,修法後確實是能保障外送員,但相對地平臺收費服務也會上漲,畢竟現在使用外送就比店內價貴,不過,也因爲有保底,外送員棄單的狀況可能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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