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飛官淪共諜「吸收窗口」 更一審加碼貪污治罪判1年6月
臺中高分院。(本報資料照片)
震驚全臺的國軍共諜案,史姓退役空軍少校飛官因涉嫌遭中國大陸情治人員吸收,利誘現役軍官泄漏國防機密,包括空軍反制共機策略、雄三飛彈部署等極度敏感的機密文件。除二審間諜罪已定讞外,臺中高分院更一審10日宣判,針對其遭撤銷發回的未遂罪部分,加判一條《貪污治罪條例》重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並宣告褫奪公權2年。
這起被視爲內部滲透的重大共諜案,史男被大陸情治人員吸收,並透過友人的掩護,加入大陸相關公司擔任監事,任務核心就是在臺灣吸收現役軍事人員。
案情顯示,史男自2021年起,將矛頭對準現役空軍戰術管制聯隊許姓管制官進行利誘,成功取得並泄漏的,全是涉及國軍命脈的核心戰略情報,包括空軍反制共機擾臺的「第一線作戰策略」、重要的雄三飛彈部署作戰計劃,以及國防部列爲極度敏感機密的「雄鷙專案」相關文件。史男因此次泄密案獲取新臺幣210萬元的不法所得。
史濬程先前已被依《國家安全法》的「泄密既遂罪」判刑2年2月,此部分已於2025年8月定讞。而本次更一審審理的,原本只是史男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未遂罪」部分。但法院深入調查後,認定史男「行求賄賂」的行爲,已明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爲行求賄賂罪」。
臺中高分院法官認定其所犯的兩罪具有「相像競合犯關係」,依法應從較重的貪污罪處斷。因此,法院判處1年6月徒刑,並同時祭出褫奪公權的處分。加上已定讞的2年2月,史濬程總計將面對超過3年半的刑期。而此案的另一許姓管制官,先前也已被判刑7年4月,目前仍在上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