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還社區志工參訪旅費涉期約賄選 彰檢速審速結今提起公訴
彰化縣彰化市一名張姓里長參選人,今年8月30日退還社區志工參訪旅費每人300元,被檢舉期約賄選,經檢察官訊問後有18名志工自動繳回300元。彰化地檢署今偵結,以投票行賄罪提起公訴,移審法院後以1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接獲民衆檢舉彰化市1名張姓里長參選人有買票行爲,檢察官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調取相關資料後,10月5日通知張姓參選人及關志工20多人到庭說明後,認爲張姓參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 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而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調查,張姓參選人爲求當選,今年8月30日辦理社區發展協會志工參訪活動,假藉退還旅費名義,以300元現金向有里長選舉投票權的25名志工買票,要求該等志工支持他競選里長,經檢察官訊問志工後已有18人自動繳回300元賄款交由警方查扣,彰檢向法院聲請依法宣告沒收。
彰檢呼籲共同守護彰化最乾淨、最民主的選風,對於民衆提出的每項寶貴賄選情資,不論是餐敘、旅遊、禮品、現金等各種型態的賄選行爲,均將秉持「查察無死角、究責無期限、執法無上限」之態度,積極深入蒐證,共同守護民主核心價值。
彰化縣彰化市一名里長參選人退還社區志工參訪費每人300元涉期約賄選,被彰化地檢署提出公訴。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