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廟被告了!會計全年無休月領1萬2 討薪水及退休金敗訴
高雄市大寮區前莊福德宮遭到蔡姓會計提告,稱廟方要他全年無休,還要兼任廟公,卻只有每個月1萬2000元薪資,中間還有超過一年時間月薪只有5千元,因此要求廟方補上薪資與最低薪資的差額,以及勞工退休金,一共請求73萬餘元,不過法官判定他與廟方雙方是委任關係而非僱傭關係,因此判他敗訴。
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從2018年開始擔任廟公一職,2014年開始在廟裡擔任會計出納直到2023年,2020年4月起建廟募款期間3年內,廟方每月都付給蔡報酬,一開始是1萬2000元,後來改爲每月5000元,但廟方都沒有替他投保勞保及提繳退休金。
蔡男自稱,他全年無休,每天早上8點半就工作到下午5點半,不僅要處理會計出納等文書工作外,還要處理其他主委、總幹事、監事交派的事務,更在2020年4月到2021年12月廟祝一職從缺時,兼任廟公職務,但期間領到的薪水不到勞工最低薪資標準,因此要求必須依照勞基法,補上薪資差額,以及給廟公的年終獎金,還有未提繳的退休金,一共73萬餘元。
廟方則認爲,他們與蔡並非僱傭關係,而是像其他廟一樣,廟內職務多爲信徒出於對神明奉獻目的無償擔任,蔡男是無償受任管理廟方財務,直到後來廟要重建工作量增加,纔會發給他報酬,廟方沒有要求蔡上下班時間,只是偶爾收錢記帳而已。
廟方主張,從來沒有讓蔡男擔任廟公一職,即便廟裡廟公從缺期間,也是由當月「頭家」與總幹事負責開廟門、關廟門,衆人均無償奉獻以表虔誠。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蔡男必須要自己舉證,但證人都證稱蔡只是在廟裡當會計,法官也難判定到底蔡有沒有兼任廟公一職,因此不採信蔡男自稱兼任廟公的說法,並認爲蔡男與廟方之間不具有僱傭關係,因此判蔡男請求基本工資差額、年終獎金及勞退金敗訴。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